昨天加完班坐车回家,不知道师傅怎么开的,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可一趟车开到边,相当地胸闷恶心,差点吐出来。我坚信如果住得再远两公里,我一定会坚持不住要提前下车了的。

当时有从后视镜瞥过师傅一眼,其眼神温和,并不像我在沈阳碰到的马路杀手那么冷峻哪。我在沈阳的时候有一次坐客户的车去吃饭,客户整天跟车打交道,车性熟的就像是自己的手,引擎刚启动就是几个急停急起的变速,我惶恐地抓住车门把手,生怕自己会飘起来,下车时眼球还在颤颤地晃悠。可那都没想过吐。

晕车想吐早已经是小时候的事情啦,那些年身体不好,坐车常致呕吐。有一回坐得稍久一点,一个好心的陌生大叔看我小还抱着我,结果可好,我昏天黑地的吐了他一身。。。

时至此刻,已经不在车上了呀,想吐的恶感依然没有半点消退,脑子也乱糟糟的。一会儿前在苦恼为什么身体状况会这么情态恶劣的思索过程中,居然顽强的想起前年追看美剧The Sopranos时剧中的一幕来。梦想着成为剧作家的黑帮打手Christopher Moltisanti的女友Adrianna La Cerva被联邦警察胁迫做污点证人,当时巨大的震惊之下,Adrianna突然吐了一桌子,原来那不是瞎编的啊。

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则,混黑社会可能还要更讲原则一些,作为一个以混黑道为生命中全部的小人物来说,做反骨仔是Adrianna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陡遇的巨大压力之下植物神经反应过激也是讲得过去的。

不过讲原则,也要看情况,你的原则别人不接受,就会变成傲慢与偏见了。

作为一只土鳖,我也有我固守但不被人理解的不多几个原则,值得庆幸的是,这几个原则的支持下,我说话,做事情,从来没有自相矛盾过,自欺欺人过。我原本以为这是我的世界观,价值观已经成熟的标志了。瞧,我的原则都是自洽的,用于活在这世间不必多一个,也不能少一个。

彪悍的人生,不是用来向人解释的。我以前消沉的时候宽慰自己说,没有随波逐流是对的。因为这世间就应该有这样一些男女,心地善良单纯,个性率真坦诚,也将正因如此,他们在生活里往往要心高气傲,拒绝妥协,他们不听话,不柔软,也不懂得原谅与握手言欢。。。

年轻的时候心高志远,不甘如蝼蚁般苟活。可是,人生如梦,因为过于渺茫的信念而拒绝身边的温暖是对的吗?一方面可以沾沾自得于已经看得透澈活得坚强,另一方面,如果实在不能做到一个人走在阳光下就觉得温暖,一个人睡在黑夜里也不觉得孤独,那么在意自己的原则又有什么用?这样所谓坚强而洞彻的一生,也一定是痛苦而没有价值的吧?说到底,我也是一个俗人不是?

当自诩百炼成钢眼冷似灰的时候,是不是其实退一步,就海阔天空了呢?本来我极力避免而又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对越是亲近的人,我就越是容易苛求,进而因为被误会而极度愤懑,决绝地宁愿将错就错。。。

我一直不是一个有成见的人,只是很多时候拒绝尝试而已,矛盾之下,到底是要痛苦的信念,还是卑微的温暖?如果卑微之后的结局,果然自取其辱地得不到期望中的温暖呢?

虽然,有句老话说得好,以前觉得进入一个人的身体意味着进入这个人的生命,后来发现,进入一个人的身体甚至不代表进入这个人的生活。

可能,根本没有对与错,只是你不属于我。好吧,余生就得继续活得像Anna Gavalda的成名作所说,《我希望有人在什么地方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