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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应该浪费在美好的人和事物上,以及寻找美好的人和事物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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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日

甲A联赛造就了一大批球迷,我也在那时候开始喜欢上了足球。球场上技不如人,还可以到游戏厅扳回来。我不是铁杆游戏迷,到现在都不知道那种读取磁碟的机器到底学名是什么。不过上面的足球游戏,伴我度过了高中时代。

游戏设计的并不合理,简单的太简单;当难度调到最大的时候,守门员又出奇的变态,高扑抵挡无一失守。能够进球的办法,基本上就是跑到球场上一两个特定的地点射门,算是死角度;或者把守门员引出来后传给另外的人进空门了。在高考前一天晚上,我们班主任扫描游戏房,还看见我和另外一个同学正在酣战。

大学后接触了WE,那时候应该是版本3吧,J League。再看看以前玩的足球游戏,就有曾经沧海之感。从WE中,能够看到作为整体的球队,这是以前的其他足球类作品(包括FIFA、土星上的那个)所缺少的。

从WE3到WE7,一直在关注这一系列。在毕业后买了一台PS2,主要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玩足球游戏最大的乐趣,对我而言,不仅仅是对战,更是斗嘴。不管是在老家、在大学还是毕业后,一次进攻、一个进球、一个判罚,都能成为双方大打口水仗的理由,J。大四有一两个月,在PC上装了一个模拟器,每天大部分时间都与同学斗技斗嘴。赫赫,有些事情过去很久了,开心的感觉却还是那么近;这是足球游戏留下的,更是朋友们留下的。

posted @ 2004-08-01 20:28 John Xu 阅读(798) | 评论 (8)编辑 收藏

看到一片文章:一篇令所有游戏圈的兄弟汗颜的文章,作者应该是我的同龄人吧。很喜欢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对游戏的热爱,于我心有戚戚焉。



第一次邂逅游戏机应当是小学一年级,学校门口摆出了几个游戏摊,黑白屏幕、黑色摇杆——加油飞机是也。与零食摊同等待遇,对这种毒害青少年的冬冬,学校当然严厉禁止。然而不幸的是,我依然中毒不浅,为了体验一把,干了生平第一件偷鸡摸狗的勾当——和公司里的玩伴一起,把工厂里的一些铁疙瘩,当破烂卖给了小贩。不过跟游戏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并无什么特殊回忆,手柄还没摸热,已经下课了。猪八戒吃人生果,大概就是这种感觉把。

让我真正喜欢上游戏的,是魂斗罗。第一眼看到的,是两个人在山崖上作战(第二关,彩电,呵呵)。怎么形容那种震撼呢,套用一句歌词:“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第一印象是如此的深刻以至于一直保留到了今天,从这一眼开始应当算正式拉开了我的游戏史,至今已有十七、八年也。

红白机时代,我很喜欢的游戏:魂斗罗、超级玛莉、联合大作战、忍者龙剑传、坦克大战、俄罗斯方块、沙龙曼蛇、赤色要塞,一时想不起来的,也就不想了。

一台机器往往有很多人等着上场,那时候就想,要是我有一台自己的游戏机多好。后来作为对期末考试第一名的奖励,大概在四年级的时候,终于得到了一台红白机。可是枪有了,子弹呢?一个卡要100多大洋把,把自己卡里好的烂的都轮回了几遍之后,就的张罗着四处交换了。

那时候的理想:有钱买游戏机;想玩游戏就玩游戏,没有人管。赫赫,现在也算是都实现了吧。只是,再没多少玩游戏的心情了。



上了中学,重心也逐渐转移到了街机上。红白机可以放在家里养着,这个却是要耗费现金的。穷学生阿,省两个钱容易吗,现在我还是这么瘦,怀疑就跟那时候把早餐费捐献给游戏厅老板有关系,错过了生长发育的大好时机。

超级街霸是这一时期的主旋律,经过无数血汗钱换来的经验值,终于修炼出比较高的水准。最回味无穷的一幕:某一次期末考试结束,跑到游戏房,与人对占。一个钢蹦连挑七八十回合,呵呵,由于那天恰逢放假,观者无数,爆有成就感。

游戏机房门口永远挂着帘子,目的当然是防范家长、老师和熟人。不过所谓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布帘子终究不是孙悟空金箍棒画的圈,时间长了,老鼠终究会落入猫的手中。但这种游戏久了,好像老鼠也就习惯了,恰如Tom和Jerry的故事,权当闹着玩吧

我最惨的一次,出门太早引起怀疑,被家长跟到游戏房,当场抓获。那个老羞成怒阿,差点当场翻脸,发誓以后我要有了小孩,绝对不采用这种手段。另外一个同学,听说班主任来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到游戏机之间的间隔里,成为笑柄。

街机第一定律:游戏厅老板大都是黑心的家伙,只顾着数钱却不喜欢维护机器,因此常有摇杆和按钮不灵事件发生,关键时刻掉链子,后果可想而知。怒招老板过来,偏偏他却能操纵自如,让人无言。与同伴交流,发现他们也有类似困惑,因此得出结论:游戏机也怕老板,此为街机第一定律

那时候的理想:开个游戏厅,天天与人对打。现在早已无此想法,闲暇逛逛美罗底楼,也最多就是套套小狗

posted @ 2004-08-01 20:26 John Xu 阅读(676) | 评论 (7)编辑 收藏

接到一个同学的电话,闲聊,得知他与女友已经分手。愕然半晌——印象中本班一致认为最牢不可破的一对。毕业已久,可是信息依然没有同步,还停留在毕业的状态,三年的时差啊。
突然想用这个指数来衡量一下自己周围的人(以最后一次见面或电话联系为准):


同事:1-3天
同学:几个月-几年
朋友:几天-几年
父母:7天
亲友:几个月


这个数据应该算很宽,见见面,通通电话,很多时候也就是走走形式把,在此不提。

有时候和多年未见的同学、朋友相遇,几分钟后的感觉完全会不同于之前。并非瞬间就能有如此改变,只是,要倒几年的时差。

posted @ 2004-08-01 20:20 John Xu 阅读(965) | 评论 (8)编辑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