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热的一个词就是“
创意产业”。不管出差到哪里,都觉得“创意产业”大有赶超“IT产业”,或者“互联网产业”的势头热将起来,声音震耳欲聋。创意是不是能成为一个产业我没有研究,不是专家。但是创造力是我所喜欢的,有创意的人是我所钦佩的。
以前也写过几篇(
一、
二、
更多)关于创造力的东西,但看到最近几个案例,依然有这种感觉:这些人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平常都在想些什么?想起Adidas的广告语:Impossible is Nothing。:-)
加拿大青年互联网换货1年 用曲别针换来大房子一年前,麦克唐纳在Craigslist网站的“物物交换区”发布信息,希望用一枚红色别针换“更大更好”的东西,并宣布终极目标是一栋房子。通过互联网,麦克唐纳首先换到了一支鱼形笔,然后又用笔换来一个陶瓷门把手,接下来的交换品更是五花八门,包括一个野营用的炉子、一台发电机、一只装啤酒的桶、一个“百威”啤酒广告牌。此后,麦克唐纳的收获越来越大,先后是一辆雪地车、一趟加拿大落基山脉之旅、一辆老货车和一份唱片合约。到今年4月,麦克唐纳几经易物换到了美国菲尼克斯城一套公寓的一年免费居住权。
“额头广告牌”三万美元成交20岁的安德鲁•菲舍尔来自美国内布拉斯加州,他提出将把客户的广告纹刻在自己的前额上,每期连续保持30天。
菲舍尔的拍卖星期五(1月14日)结束,最高出价是三万美元,目前还不知道究竟是谁赢得了这个新奇的"广告牌"的第一期使用权。
菲舍尔说,"中标者将把他们的广告发给我,我带着图样(公司标志或商品标志)到纹身商店去做一个可以保留30天的临时图案。"
菲舍尔形容自己是一个普通的美国人。他决定用得到的广告费用支付大学的学费,他计划学习设计。
菲舍尔对广告内容有一定的标准,他说,凡是纯商业性的广告都可接受,不过不能接受纳粹党徽或含有种族歧视色彩的广告。
菲舍尔还说,他也不会接手任何色情广告或有违社会公德的广告。